龙港市咸园经济合作社原龙港镇咸园村501-1号、501-2号房屋使用权转让拍卖公告

发布日期:2023-06-21 09:56:38   浏览量 :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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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受委托,定于202376下午3,在龙港市新渡大厦1幢三楼龙港市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多功能厅,对下列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及起始价:

1.龙港市咸园经济合作社原龙港镇咸园村501-1号房屋使用权转让,建筑面积86.33㎡,土地面积59.2㎡,起拍价80万元,竞保证金10万元。

2.龙港市咸园经济合作社原龙港镇咸园村501-2号房屋使用权转让,建筑面积83.13㎡,土地面积57㎡,起拍价80万元,竞保证金10万元。

注:以上所有标的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龙港市咸园经济合作社成员参与竞拍,需凭龙港市咸园经济合作社开具的证明方可参与报名。原龙港镇咸园村501-1号,(2018)苍南县不动产第0012242号,权利人周跃光,房屋实际所有权属于龙港市咸园经济合作社。原龙港镇咸园村501-2号,(2018)苍南县不动产第0012244号,权利人:周跃财,房屋实际所有权属于龙港市咸园经济合作社。因权属问题产生的一切纠纷由龙港市咸园经济合作社负责并解决。

二、拍卖方式:

二位或二位以上竞者参与竞的,通过增价式竞价的方式以价高者得的规则确定买受人;如只有一位竞人参与竞,则按起拍价成交。

三、咨询及缴纳竞保证金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7月5日下午4:30 时止(工作时间)。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3年7月4日上午9:30时至2023年7月5日下午4:30时止(以竞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龙港市新渡大厦1幢3楼龙港市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多功能厅。

五、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六、有意竞价者,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公章,个人凭身份证,带缴纳竞价保证金的银行凭证单等,前来办理竞价登记手续并领取竞价文件。拍卖成交者,竞价保证金直接冲抵部分成交款;不成交者,竞价保证金无息退还。竞价保证金缴入账户:龙港市农林水利发展服务中心(龙港市渔船安全救助信息中心)集体经济资金结算专户;账号:550553520100015;开户行: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龙港小微企业专营支行。(现金缴款者请务必在“缴款人信息”栏填写竞价者姓名,“摘要”栏填写项目名称)。

七、注意事项:

1.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有意者请务必亲临实地看样及向转让方了解情况,未看样的竞价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确认已符合本次竞价目的,责任自负。

2.竞价人报名参与拍卖,即表明已完全知晓标的物权属、权利性质、用途等相关问题,若因标的物权属、权利性质、用途等相关问题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产过户或其它纠纷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

3.竞价人在拍卖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一旦报名参与拍卖即视为对本标的拍卖相关文本的确认。

4.委托方有权在拍卖会前对标的物终止拍卖。

5.涉及标的经营或使用活动的审批等存在的风险和责任,买受人(承租人)自行承担。

八、咨询电话:68001166(农村产权服务中心) 64256671(拍卖公司)


龙港市咸园经济合作社

龙港市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市华丰拍卖有限公司

202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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