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客运中心一楼大厅10年租赁权交易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24 16:50:05  作者 :温州市华丰拍卖有限公司    浏览量 :0
温州市华丰拍卖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6-09-24 16:5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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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委托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通过“浙交汇”平台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网络动态报价”式交易,于2026年9月21日至2026年 10月16日开始自由报价,2026年10月19日10时整开始限时报价,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标的情况:

序号

房产坐落地址

建筑

面积(㎡)

招租底价

(万元/年)

租赁

期限(年)

竞价保证金(万元)

递增率

产权

情况

装修期(月)

招租公告期

履约保证金

(万元)

1

龙港市客运中心一楼大厅

1466

58

10

15

每三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3%

浙(2024)龙港市不动产第0002854号

6

15个工作日

首年租金成交价的5%

二、承租人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

2、不接受联合申请。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各标的对应的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

2、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足额缴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并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凭到账信息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租赁合同》后的约定之日开始计算。

3、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每三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3%,并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付清。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成交价的5%。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1、有意竞买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且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报名期截止,若产生一家(或一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网络动态报价式交易确定竞得人。

3、意向方被确认后,承租方负责招商及整体运营,招商单位由委托方审核后书面确认。

4、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5、租赁范围:禁止使用任何明火、禁止高分贝噪音作业、严控垃圾产生,并做到日产日清,不得产生扬尘、噪声、异味等问题影响上层正常办公,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的经营活动,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

6、若报名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人的,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约定的5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1个周期。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2026年9月21日上午9时起至2026年10月16日下午5时止。

咨询、报名地点:温州龙港市龙港大厦402室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64256671

委托方咨询电话:0577-68582020

温州联交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85502266

龙港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市华丰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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