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新城XC-1-33地块原中南春风里售楼处房屋建筑物及其构筑物拆除残余价值拍卖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09 09:06:07   作者 :温州市华丰拍卖有限公司    浏览量 :89
温州市华丰拍卖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6-05-09 09:06:07  
89

龙产告字[2026]01号

受委托,定于2026年5月22日下午3时,在龙港市世纪大道4518号龙港市政务客厅4楼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拍卖龙港新城XC-1-33地块原中南春风里售楼处房屋建筑物及其构筑物拆除残余价值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序号

标的

拆除建筑面积(㎡)

转让底价

(元)

竞价保证金(元)

公告期

履约保证金

(万元)

1

龙港新城XC-1-33地块原中南春风里售楼处房屋建筑物及其构筑物拆除残余价值

834.96

14.23

3

10个工作日

10

二、竞买对象: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注:项目施工方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配备高空作业资质证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高处作业)。如受让方不具备以上资质,则需委托具备以上资质的施工方进行施工。报名时,意向方须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施工单位的相应资质与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

三、拍卖方式:两家或两家以上报名参与竞买,通过竞价方式,价高者得确定买受人;若只有一家报名,按起拍价成交。

、展示时间及地点:即日起至20265月21日,标的物所在地

、报名时间及报名事项:

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5月22日上午11时止(工作时间)。

有意竞买者携带有效证件(法人申请: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有效证明文件、公章及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申请:凭自然人有效身份证明。)及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到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如委托的,需提交经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竞买保证金必须由竞买人银行账户缴款,不可他人代缴。

保证金收款人户名: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浙江龙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201000257681022。

拍卖成交者,竞买保证金不得冲抵成交款,凭与委托方签订的《拆除安全管理协议》予以退还。拍卖未成交者,保证金于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六、咨询电话:64256671(拍卖人)、68668308(转让方)

龙港市临港产业基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温州市华丰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5月9日

Copyright © 2021 温州市华丰拍卖有限公司
支持 反馈 订阅 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