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委托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通过“浙交汇”平台对以下标的进行“网络动态报价”式交易,于2025年12月9日开始自由报价,2025年12月23日10时整开始限时报价,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标的情况
标的 | 起拍价(万元)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浙CD8153等7辆大型普通客车整体报废转让 | 8.526 | 2 | 0.1 |
注: 1.本次转让标的不包括原牌照及商业保险。 2.车辆详细信息请查看浙交汇网站获悉,车辆以现场实物为准,须意向人自行勘察确认。 | |||
二、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且须具备国家规定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以提供盖有公章的统一社会信用码证、法人身份证为准,并提供商务部门出具的盖有公章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为准)。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3.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2万元,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 )。
2、受让方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缴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并与转让方签订《报废车辆处置合同》。
3、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办理完标的报废注销手续后凭以温州车管所交警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申请退回履约保证金,受让方未履行任何一项交易标的交易中规定的义务,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公开竞价其他相关事项
1、有意竞买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且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报废车辆处置合同》;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本次信息披露终结。
3、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公告即日起至2025年12月22日下午5时止(工作时间内)。
资产展示安排:2025年12月18日至12月19日(工作时间内),须提早预约看样。
资产展示地点:车辆分批停放于龙港市客运中心内、龙港市交通救援服务有限公司内。
咨询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龙港大厦402室。
报名看样咨询电话:0577-64256671、19588133851
龙港市龙温快速客运有限公司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市华丰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