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区景山街道雪山路338号部分房屋(温州市中医院景山院区食堂)三年租赁权交易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19 18:48:37   浏览量 :17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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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定于2025年7月2515时整(延期时拍卖会时间报名时告知),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银都花苑现代13幢二层拍卖厅,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增价式公开拍卖,具体拍卖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竞买协议》和《房产租赁合同》(样本)。

一、标的情况:

序号

房产坐落地址

建筑

面积(㎡)

规划功能

招租底价

(元/年)

租赁

期限(年)

竞价保证金(元)

递增率

产权情况

装修期(月)

招租公告期

履约保证金(万元)

1

温州市瓯海区景山街道雪山路338号

400

商业

5.29

3

1

浙(2023)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047838号

5个工作日

1.5

二、承租人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能独立承担经济责任的组织。

2、竞买人须有2024年度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其他综合医院提供食堂服务或人员外包服务的经验(需提供承包服务合同或项目中标通知书等相关资料)。

3、竞买人须承诺拟投入本标的经营的项目经理须具有食堂管理经验3年(含)以上;拟投入厨师须具有医院或企业事业单位食堂的工作经验。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 )。

2、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根据成交确认书约定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足额缴至出租方账户,并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凭交款凭据同出租方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

3、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租金无递增,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4、履约保证金:15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不计息。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时,承租方结清租金及其它费用、腾空食堂、修复食堂设施设备,经出租方查验配套设备设施完整无损后2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一)有意竞买者,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及本公告交易条件中的相关材料前往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银都花苑现代13幢二层201室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二)报名期截止,若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该竞买人即被确认为受让方,受让方在报名时的报价即为成交价格,否则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作退还。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资产展示安排:2025年7月18日上午9时起至2025年7月24日下午5时止

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银都花苑现代13幢二层201

资产展示地址:标的所在地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64256671  19588133851

温州联交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85502266

温州市中医院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市华丰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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